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
日期: 2012/08/21 

 

为了加强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的学术交流、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提升实验室的影响力寄知名度,提高实验室的学术交流质量和成效,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拟以项目资助的形式,择优支持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一、资助类型

以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名义主办或协办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及小型学术研讨会。优先资助:

1.与“心理健康学术年会”合办的会议,或“心理健康学术年会”的卫星会议,或邀请国际专家在心理健康学术年会做报告者。

2.前沿高端学术交流活动

属于原始创新和学科前沿的学术交流活动(尤其是属于科学前沿领域的小型高端学术会议);属于与研究所及实验室十二五重要发展方向紧密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3.综合交叉会议

属于心理健康研究领域综合交叉类学术会议,促进心理健康领域交叉融合,促进心理健康各领域的合作,有利于打造实验室自主创新的学术品牌的会议。

注意:会议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涉及敏感、热点问题,没有“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问题。

二、资助对象

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三、资助力度

1.鼓励会议组织者从其他渠道(包括向科协、心理学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组织申请资助)广泛争取经费支持。

2.由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匹配支持部分会议支出,限额为5-10万。

3.所资助经费只能用于举办获立项的学术会议,具体开支范围仅限于支付会议场租费、车辆租赁费、会议餐饮费、会议材料制作打印费等必要开支;国(境)外参会代表的国际差旅费、住宿费和本地交通费。如需为会议特邀专家发放演讲费,须列入会议预算中,批准后方可开支。

4.获资助的学术会议,其性质、规模、经费用途等不能随意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须提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5.会议所需经费支出建议先财务借款或支票预付,会后再统一实报实销。

6.获得资助的会议需要在海报、墙报、幻灯等宣传媒介上以明显方式显示出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名称及LOGO,否则实验室有权利追回经费。

四、申请办法

1.填写《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书》,提交签字纸质材料一式2份到北楼503室,并发送电子版到zhaoyf@psych.ac.cn。

2.全年随时接受申请材料,适时组织评审。

附件 . 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书

                                             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

                                                 2012年8月15日

附件:
  1. 中科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及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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