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中心使用登记制度
1. 在购入动物的当天,实验者应在动物使用登记本上对下列项目进行登记:进入时间、品系、实验人、导师等等。
2. 在处死完动物的当天,实验者应在动物使用登记本上对下列项目进行登记:结束时间,工作量等。如果是分批处死动物,则应分批填写,并在最后计算出总工作量。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动物笼数×动物实验中心内停留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