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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在抚顺签署心理援助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10-28
作者:应用发展部 吴坎坎
10月24日,心理所和抚顺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共同签署了心理援助战略合作协议。当日,心理所心理援助抚顺工作站挂牌成立。中科院北京分院副院长李静,心理所所长助理刘正奎,抚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国强参加了挂牌仪式,并到南口前镇中心小学和王家堡村进行调研,后在抚顺工作站对具体工作进行了研讨。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8月21日11时,“8·16”抚顺洪灾已造成辽宁省抚顺等9个市35个县(区)180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9.9万人,全省直接经济损失89.6亿元;抚顺市因灾死亡人数上升至63人,失踪人数上升至101人。抚顺洪灾发生后,心理所积极响应,密切关注抚顺地区受灾群众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应抚顺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邀请于9月23日派出所长助理刘正奎一行到灾区调研受灾群众的心理创伤状况,据此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签署此次战略合作。未来将在心理所心理援助抚顺工作站的协调下,由市文明办牵头,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应急办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抚顺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此次心理援助工作是心理所在抚顺开展救灾工作的第一阶段。为全面推动抚顺市洪灾后心理援助工作,心理所和抚顺市文明办共同商议和研讨,决定建立心理援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即在转入常态化阶段后,心理所将根据抚顺市政府提出的需求,将工作逐步扩展到社区心理服务和公务员心理健康提升等方面。心理所将充分发挥优势,开展系统、持续、长期的心理援助工作,提高灾区儿童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
中科院北京分院副院长李静和抚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国强为工作站揭牌
心理所所长助理刘正奎和抚顺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关卫东签署
心理援助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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