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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顺利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

发布时间:2020-11-30 作者:知识产权办公室 任婧

  11月24日,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向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签发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其符合《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范围覆盖心理所全部学科领域方向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心理所成为国内心理学科技开发领域首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机构。

 

认证证书

 

  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是科研组织获得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提升科研组织科技创新能力和未来科技竞争力的保证。2015年6月,中科院启动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以下简称“贯标”)试点,心理所等13家研究所进入试点范围。2018年11月15日,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在北京召开《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启动会,心理所成为中科院首批进入贯标工作的32家单位之一。

  心理所高度重视贯标工作,成立了以所长傅小兰为组长的贯标工作组,于2019年6月28日正式启动贯标。贯标启动后,由工作组统筹,各职能部门及研究单元协同配合,在心理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和目标指引下,进行了调研诊断、体系策划、文件编制、宣贯培训等一系列的工作。2020年7月27日,心理所正式发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知识产权工作手册》,开始运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在体系初运行三个月内,通过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体系,提升有效性。2020年10月底,心理所向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正式提出认证申请。

  2020年11月12日、19日至20日,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分两阶段对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的全业务、全部门、全学科领域方向开展现场审核工作,最终认定,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审核准则的要求,批准通过认证。

 

一阶段审核首次会

 

 

二阶段审核通报认证审核结果

 

  作为心理学科技研究开发的国家队,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实现心理所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心理所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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