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服务

心理所顺利完成2021年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

发布时间:2021-11-01 作者:知识产权办公室 魏婧靓

  10月25日,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知识产权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2021年度的内审工作。本次内审特邀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王津晶担任内审组组长,心理所体系内审员担任内审组成员。

  心理所所长傅小兰、各部门负责人和体系工作人员、研究单元知识产权联络员,就各自在体系运行中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记录文件等,接受了内审组的全面检查。

  内审组全体成员、所长傅小兰、各部门负责人和体系工作人员参加了末次会议。会上,内审组长王津晶代表内审组通报了审核结果:心理所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全所上下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理解和把控上认识到位,这是体系顺畅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体系各项工作执行较好、适宜有效,满足GB/T33250-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于体系不足之处,提出了观察项2项及建议项若干,建议相关部门认真改进。傅小兰对内审组认真严谨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同时向与会人员强调了内审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大家根据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工作、规避风险,使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更好服务于全所科技创新工作。

  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自2020年7月27日开始运行。本次内审工作既是对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的年度“自检”,也是对体系工作人才的一次重要的实践性培训。

 

内审末次会现场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