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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组织签订廉政自律建设责任书

作者: 综合办公室 刘浙华 日期: 2009-12-29
  12月28日,心理所举行廉政自律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所领导班子成员、所长助理、各研究室主任、各课题负责人、管理与支撑部门处长等近60人出席了仪式并现场签署了廉政自律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由纪委书记傅小兰主持,所长张侃、党委副书记李安林到会讲话。
  张侃所长指出,年终岁末将至,一年来研究所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问题,但科研一线和管理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防微杜渐,要继续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自律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科研工作者一定要牢固树立思想防线,时刻以对事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个人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来严格要求自己。
  李安林副书记在发言中强调,廉政自律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思想给予高度重视,在意识上一刻不能放松,在责任上一定不能含糊,在全所真正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和谐奋进的研究所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为配合签字仪式,所党委、纪委还向全所职工联合发出四点倡议:一、深刻认识加强研究所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积极争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好党员、好职工、好学生。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珍惜党组织和单位的培养教育,珍惜家庭幸福,珍惜个人前途,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廉洁常记,警钟常鸣。工作中严于律己、遵章守纪、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做到不违规违纪,不以权谋私,不循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四、全体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全所职工和研究生要从我做起,培养廉洁品德、塑造廉洁形象,防微杜渐、洁身自好、拒腐不沾,做反腐倡廉的促进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会议期间,所长张侃、党委副书记李安林、副所长傅小兰、副所长张建新分别与各研究室主任、管理与支撑部门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签字。

        
         纪委书记傅小兰主持签字仪式                   张侃所长发表讲话
        
           李安林副书记发表讲话                   所长与副所长签署责任书
        
          所长与所长助理签署责任书                      会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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