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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召集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作者: 党建办 苗娟 日期: 2021-08-13

  7月22日下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建工作办公室和人事处共7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在党建办主任周智红的组织下,与会人员分工对《条例》进行了逐字逐句的领学,全面深入地了解《条例》的基本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随后,与会人员结合组织工作包含的主要内容、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以及组织部门的主要职责和组工干部的能力建设等交流了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条例》强调,要严格做好党员的各项管理工作,研究所一直十分重视党员的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未来将不断推进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条例》指出,建立健全选拔任用体系,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研究所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都要经过党委酝酿、民主测评和考察,正是体现了对“五关”的把握。就《条例》提到的“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组工干部的职责,要熟悉组织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精神,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基本功。大家还表示,组织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精业务、好作风的模范部门。

  《条例》是心理所党建办和人事处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通过对《条例》的初步学习,对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和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与会人员专题学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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