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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荣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7-06 作者:党办

  近日,2012-2014年“首都文明单位”评选结果揭晓,此次中科院共有3家院属单位获奖,心理所榜上有名。 

  首都文明单位是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根据“创建工作扎实、道德风尚良好、管理科学规范、工作实绩显著、文化建设突出、社会责任落实”等六大方面及43项测评重点内容而测评的,是一个反映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近年来,心理所在所务会及全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将创建“首都文明单位”活动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发挥学科自身优势,通过灾区心理援助、未成年人思想建设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积极探索网络文明传播,拓展科普文明阵地,在全社会树立了心理所的良好形象;坚持将创建“首都文明单位”活动与提升研究所发展水平相结合,以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设立道德讲堂,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和文化建设年活动,加大研究所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为实现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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