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活动管理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文件

 

心理业字〔2017〕1 号


 

心理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内部监督机制,促进研究所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发条财字[2016]172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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