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字〔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11日至1231日。 

一、   概述

2016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取得进展。

1、开展心理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和规范心理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依照《条例》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在心理所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心理所信息中心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所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开展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全年共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8次,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责任。

2、加强制度建设。心理所信息中心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对本部门可公开的信息进行整理,共同形成《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心理所官方网站上公布。心理所信息公开体系基本成型。

3、细化信息公开服务内容。对社会公众拨打心理所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咨询的内容进行分类,将社会公众最常希望咨询事务的几个部门的联系电话,添加至心理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联系方式中。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心理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心理所官方网站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相关信息3条。网站全年新增信息共829条,其中“机构设置”1条, “新闻动态”203条,“其他新闻”20条,“实验平台”47条,“研究队伍”19条,“学术交流”5条,“院地合作”2条,“教育培训”83条,“学术期刊”171条,“党群园地”2条,“科学传播”46条, “继续教育学院”17条, “其他功能”100条,“两学一做”专栏52条,“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55条,“悼念专栏”3条。

2、通过心理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心理所官方微信“中科院心理所”发布信息13期共55。向中科院官方微信“中科院之声”投稿并发布信息18条。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心理所接受媒体采访后,媒体发布相关新闻59条。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心理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心理所虽然改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但对信息的主动公开还缺乏力度。2017年心理所将继续贯彻《条例》、《通知》以及心理所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提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信息的广泛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心理所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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