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字〔2015〕4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严格遵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开展院属单位网站“信息公开”频道规范化建设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对“信息公开”频道进行全面改版。改版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调整频道栏目。将“信息公开”频道栏目调整为以下六个:“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联系方式”。凡所需公开信息,统一整理在此六个栏目之内。将“信息公开目录”栏目由表格形式调整为多栏目列表形式展示。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 “工作信息”和“主动公开”两部分,其中“工作信息”包括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年度报告”;“主动公开”包括“基本信息”、“规章制度”、“科学研究”、“人事人才”、“合作交流”、“科学传播”、“年度统计与出版物”。所有栏目都及时更新并保障链接有效。 

  2、增加在线申请功能。原有“依申请公开”栏目是以网页形式发布信息公开申请办法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可下载的信息公开申请表格。此次改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在线申请功能。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身份为“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并在线填写相应申请信息,点击“提交”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并发送至信息公开联系邮箱。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心理所信息中心组织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规章制度进行分类。分类后的规章制度由信息中心统一整理为《心理所政策规章名录及基本信息表》,经由所务会审议,将类型为“主动公开”的规章制度,在心理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栏目中公布;类型为“依申请公开”的规章制度,将在收到申请后,按照《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工作流程对该规章制度进行公开。此项工作使心理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心理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心理所官方网站通过“信息公开”频道公开相关信息41条。网站全年新增信息共854条,其中“机构设置”12条,“新闻动态”65条,“科技要闻”17条,“实验平台”81条,“研究队伍”52条,“学术交流”27条,“教育培训”107条,“学术期刊”246条,“党群园地”7条,“科学传播”5条,“信息公开”41条,“继续教育学院”56条,“其他功能”67条,“十九大学习”专栏32条,“中国科学院大学心理学系成立大会专题”14条,“两学一做”专栏21条,“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4条。 

  2、通过心理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心理所官方微信“中科院心理所”发布信息106期共188条。向中科院官方微信“中科院之声”投稿并发布信息37条。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心理所接受媒体采访后,媒体发布相关新闻5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心理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心理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的有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国家和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日益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验和意识相对不足。2018年,心理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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