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字〔2015〕4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2018年继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队伍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规范公开程序,加强主动公开。2018年,心理所在上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所内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均按要求梳理了本部门工作信息,类型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及时在心理所官网上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心理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中科院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院内每期培训班均有心理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人员参加。根据心理所实际工作情况,调整科学传播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进一步明确所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心理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心理所官方网站 “信息公开”频道新增公开信息3条。网站全年新增信息共796条,其中“新闻动态”192条,“科技要闻”52条,“研究队伍”26条,“学术交流”39条,“教育培训”43条,“学术期刊”250条,“党群园地”2条,“信息公开”3条,“继续教育学院”40条,“其他功能”51条,“讲爱国奉献 当时代先锋”专栏16条,“十九大学习”专栏7条,“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75条
2、通过心理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心理所官方微信“中科院心理所”发布信息120期共205条。向中科院官方微信“中科院之声”投稿并发布信息34条。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心理所接受媒体采访后,媒体发布相关新闻6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心理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部署,并不断对研究所提出新的要求,心理所遵照中科院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9年,心理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