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字〔20154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9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9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 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回应公众解读,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增加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   

    2、通过不同渠道回应公众解读2019年,心理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于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按照传统方式在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进行回应解读的同时,也通过微信对热点事件进行解读和回应。 

    3、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心理所2019年首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根据申请内容与涉及到的多个部门和研究组进行沟通,并综合各部门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心理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心理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频道新增公开信息3条。网站全年新增信息共770条,其中新闻动态”186条,科技要闻”42条,研究队伍”18条,学术交流”27条,教育培训”52条,学术期刊”208条,党群园地”11条,信息公开”3条,继续教育学院”15条,其他功能”49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栏31条,热烈祝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建所90周年专栏45条,“讲爱国奉献 当时代先锋专栏4条,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79条。     

    2、通过心理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心理所官方微信中科院心理所发布信息80期共129条。向中科院官方微信中科院之声投稿并发布信息29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心理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按相关规定审定该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向申请人出具了《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部署,并不断对研究所提出新的要求,心理所遵照中科院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显示出心理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的专业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20年,心理所将进一步在国家和中科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所内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养,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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