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24》(国办发〔2014〕32号)和《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院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完善。

对全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的各部门、研究组、应用类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给与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具体指导,进一步提升了有关员工的工作素养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心理所为非政府行政机构,不涉及面向公众的规章制度,主动公开信息数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心理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由心理所信息中心受理,并根据所需信息描述,向申请人提供《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信息已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信息的网址链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心理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部署,并不断对研究所提出新的要求,推动全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心理所遵照中科院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本所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信息公开工作中也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近年来,心理所时常通过信息公开渠道收到非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申请,从而造成了信息公开渠道资源的浪费。为避免此类问题,心理所在信息公开联系方式页面中,增加了其他工作部门的联系方式,从而提高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率,减少了误用渠道的事件。未来,心理所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心理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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