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学生工作处学位和培养助理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学生工作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位和培养助理1人。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留学生招生、培养、日常管理事务;
2.测算住宿数据、提供住宿名单、开具入住和退宿介绍信等;
3.开展培养点建设工作:填报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点调整或申请材料、填报心理学本科专业申请材料、与国科大相关部门对接,按时报送申请材料;填报学科评估材料;起草重点学科申请材料等;
4.协助完成心理学系的其他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优先;
2.能够正确理解、掌握、运用国家、院有关的政策、法规;有教育管理方面从业经历经验者优先;
3.热爱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踏实肯干;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
4.具有良好的工作条理性、问题分析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压力管理能力;熟练使用各类现代办公设备和office办公软件。
三、相关待遇
1.以人才(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和管理;
2.享受中科院心理所以人才(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8日(周二)17:00时(以收到有关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心理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1,签名处请用手写签名);
2.《心理研究所岗位竞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主要工作经历和有突出业绩的相关材料;
4.其他个人认为能证明本人能力或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汇总形成一个电子文档(.pdf文件)。
(三)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竞聘答辩会,竞聘报告(PPT)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已有的基础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今后工作设想等。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竞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通过竞聘答辩,经所务会研究决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能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鸣 顾敏
电话:010-64859028
电子信箱:rensc@psych.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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