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业务处副处长岗位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致力于探索人类心智本质,揭示心理和行为的生物学基础与环境影响机制,为促进国民心理健康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知识基础和科技支撑,是我国唯一国家级心理学研究机构。因工作需要,经所务会研究,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科研业务处副处长1人。
一、岗位主要职责
主要分管科研业务处GF创新工作,兼任研究所定M工作小组秘书;负责科技部、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 协助主管所领导制定研究所GF创新发展规划,组织开展GF创新战略研讨,制定GF创新类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组织争取GF创新资源、GF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科技保M审查。
3. 负责组织申报GF科技奖励、GF项目相关的科技成果统计和登记。
4. 负责研究所科技部、社科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过程管理。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与基本资格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 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全局观念,勇于开拓创新。
3.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较强的分析、表达和沟通能力。
4. 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 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6. 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北京市户口,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8. 中共党员;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竞聘程序及要求
(一)自发布竞聘通知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5月29(周五)17时(以收到有关材料为准)。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心理研究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分所外人员适用和所内人员适用两个版本,签名处请用手写签名);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主要工作经历和有突出业绩的相关材料;
3.其他个人认为能证明本人能力或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3请汇总形成一个电子文档(.pdf文件),同时请单独提交《心理研究所岗位竞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上报所务会,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四)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参加岗位竞聘答辩会,竞聘报告(PPT)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已有的基础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今后工作设想等。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竞聘答辩会初步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专家组(原则上由所领导班子成员、职代会代表、科研部门代表及管理专家组成)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专家同意后提出拟聘建议人选。
(五)在一定范围内对需要考察的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六)由党委提出任用意见,由所务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七)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
四、聘后管理与待遇
1. 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与中科院心理所签订聘用合同;
2. 享受中科院心理所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敏
电 话:010-64859028
电子信箱:rensc@psych.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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