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考方式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11-15 作者:研究生部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心理所)自2018年起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为指导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形式及选拔程序 

  考生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报名;报名后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心理所学生工作处(以收到材料为准);经形式审核、学术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以各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决定拟录取名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待通知。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严格按照统考进行,需要参加外国语(英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心理所命题。 

  1、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考生将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至心理所学生工作处(以收到为准); 

  学术审核的主要内容:课程成绩;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无此项);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获奖等);专家推荐意见等。 

  通过形式审核及学术审核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复试:2018年3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届时请见心理所官网公告栏通知。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知识、外语水平、专业素质、思维能力、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  

  3、录取:2018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请见心理所官网公告栏通知,专家组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笔试成绩、面试过程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初审 

  1、材料寄送时间、地点:请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6:00(以收到为准)把材料送到(寄至)学生工作处(心理所北楼424办公室)。心理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邮编:100101; 

  2、所需提交材料: 

  (1)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生在登记表上自贴最近半年之内的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其中1名一般应为考生的硕士生导师。若硕士生导师不具备教授职称,则需3份专家推荐信,除硕士生导师外,另找2名符合条件的专家写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心理所学生工作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心理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4)硕士论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及论文摘要(应届生);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或者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需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以及在CSCD期刊上发表的3篇及以上本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SCI/SSCI上发表的2篇及以上本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5)境外留学人员需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复印件; 

  (6)报名费200元。(请在报名后通过邮局汇款或心理所学生工作处现场交费。如邮局汇款,请在收款人一栏填写“学生工作处”收,备注中注明考生姓名及博士报名费字样,报名费最迟在1月15日之前提交,以收到邮局汇款单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3、学术审核评分规则 

  学术审核满分为100分。由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匿名评审并独立评分,评审内容主要包含:课程成绩;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无此项);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获奖等);专家推荐意见等。专家组每位成员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 

  复试名单将于1月下旬在我所网站公告栏中公布。  

  三、复试  

  2018年3月16日、17日。由各二级学科组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由考生对英文文献进行综述;笔试将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13:30-18:00进行。 

  2、面试:按二级学科组织面试,考官人数不少于5名,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请所有考官为每位考生的英语口语(30%)、专业知识(30%)、科研能力(40%)三方面打分,根据加权平均数为考生排序。 

  面试时间为每生30分钟,由如下两部分构成: 

  (1)专业素质和能力审核:①先进行英语口语考察,②考生介绍本人的硕士研究工作,③考官就其硕士研究工作展开提问,④考官就其博士研究计划开展提问,⑤其他(重点就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官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考察)。 

  (2)综合素质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3、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中国人民解放军306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体检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 

  体检费用:319元(考生自理,依306医院体检中心标准而定,如有调整,届时将通知各位考生) 

  五、录取  

  学生工作处于2018年3月29日前,将所有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汇总整理好,以备录取工作会使用。 

  2018年3月29日下午2:00,组织召开“博士录取工作会”,由专家组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决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于2018年4月初在心理所官网上公示,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诉。 

  六、监督机制 

  学生工作处与所纪委联合成立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并设立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10-64879520(心理所纪检办公室)。  

  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申老师 

  联系电话:010-64864191、010-64888628; 

  邮箱:yanjsb@psych.ac.cn 

  办公地点:心理所北楼424房间 

  八、其他 

  1、复试的具体安排将提前一个星期在我所主页公布。 

  2、适用范围 

  以上内容只适用于普通统考考生,少干考生仍然采用考试的方式,参加心理所举办的博士入学考试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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