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所合作研究揭示“微博”用户针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态度
近年来,伴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直播自杀行为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并逐渐成为一种新形态的公共健康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8月以来,类似案例在我国累计出现51例。如果能够在自杀行为实施期间对自杀者开展及时、有效干预,可以有效降低自杀死亡率。由于社交媒体允许注册用户之间进行实时性互动交流,因此社交媒体用户最有可能在第一时间内“目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其对于该行为所持有的态度将会直接影响到其实际参与救援活动的意愿。
基于上述背景,中国科学院行为科学重点实验室朱廷劭研究组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Black Dog Institute开展合作研究,旨在探究我国社交媒体用户针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态度。
本研究以“新浪微博”为实验平台,利用应用程序接口(API)下载超过一百万名活跃“微博”用户公开发表的全部“微博”内容,并从中筛选出4969条含有网络直播自杀关键词(如直播自杀、晒自杀等)并同时能够反映出用户针对该行为所持有态度的“微博”作为分析对象。在此基础上,由两位研究者分别针对收集到的4969条“微博”进行独立编码,判断每条“微博”所反映的“主题”、“用户针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态度”、“用户认为实施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动机”及“用户认为针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应有反应”等。如果两位编码者的判断出现不一致,将会由第三位研究者作最终的裁决。最终,两位编码者的编码结果之间的Cohen’s κ系数介于0.67~0.85之间。
研究结果显示,35%的“微博”反映出“微博”用户对于网络直播自杀行为持有消极的“污名化”态度,他们倾向于认为网络直播自杀是一种欺骗行为,而网络直播自杀者是令人生厌的、愚蠢的。此外,“微博”用户还认为实施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动机仅仅是寻求他人的关注。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在那些反映“用户认为针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应有反应”的“微博”中间,37%的“微博”认为应该对该行为不予救援,28%的“微博”甚至认为应该鼓励网络直播自杀者继续该行为,而用户的消极反应可能与用户所持有的消极态度有关。
本研究证实了降低“微博”用户针对网络直播自杀行为的“污名化”态度的重要性,并为如何改善“微博”用户的消极态度提供了策略性启示。
该研究受中国科学院重点部署项目(KJZD-EWL04)、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13AA01A606)、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14CB744600)及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XDA06030800)资助。相关研究成果已被接受并近期发表。
Ang Li*, Xiaoxiao Huang, Bibo Hao, Bridianne O’Dea, Helen Christensen, Tingshao Zhu*. Attitudes towards suicide attempts broadcast on social media: an exploratory study of Chinese microblogs. PeerJ. In press.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