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2017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日期: 2017/10/23 

  为鼓励心理健康领域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方针,本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国内外心理健康领域的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 

  一、资助方向 

  1. 心理疾患的干预 

  2. 心理疾患的发展变化规律 

  二、资助对象 

  从事心理健康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具有高级职称(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的本单位之外的研究人员或临床医师均可申请本基金,在职博士生和博士后不能作为开放课题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所申请的项目领域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有高水平论文发表者优先。申请人需与实验室具有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及以上)的固定成员进行合作研究,且实验室固定成员最多只能有2项在研合作开放课题(详情请参看附件实验室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固定成员名单)。 

  三、资助类型、方式及力度 

  开放课题重点资助项目经费额度为7-10万元。经费可以直接拨付到申请单位使用。 

  每项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1-3年。申请者需与实验室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固定成员开展合作研究。研究者也可自带经费来实验室,利用实验室仪器和平台开展研究。 

  请注意:发表成果需标注实验室作为通讯作者单位(即通讯作者的单位除本人原单位外,加上实验室的单位)。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者填写《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在课题申请前与拟合作的研究人员共同讨论、确定好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2. 申请人须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均为原件),由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投递到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截止日期为20171225日,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送到labmh@psych.ac.cn 

  3. 实验室将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中科院心理所 

  邮 编:100101 

  联系人:赵业粉 

  电 话:010-64887112 

                         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 

                         20171023 

附件:
  1. 1.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20171023.docx

  2. 2.中国科学院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3. 3.实验室副高级及以上固定成员名单20171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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