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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所知识产权委员会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5-12-23 作者:应用发展部

  12月10日上午,心理所知识产权委员会2015年度第二次会议在南楼VIP会议室召开。所知识产权工作主管领导傅小兰、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专家、所签约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心理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以下简称“贯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列席会议第一会程。会议由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李安林主持。 

  针对心理所即将启动的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试点工作,本次会议第一会程首先邀请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专家刘海波研究员做“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介绍”的主题报告。 

  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是院属单位管理规范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科学院对特色研究所建设的重要要求。2015年10月,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启动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工作,心理所作为城镇化发展领域首批试点的唯一一个特色研究所,也成为了本次贯标试点单位之一。在2016年,心理所将按照《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围绕知识产权与科研工作的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的激励及维持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产出效益等重点难点问题,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力争形成知识产权贯穿科研全过程的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刘海波在报告中重点对贯标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做了解读,并对科学院在13个院属单位开展贯标试点工作的计划和要求做了讲解。刘海波研究员报告结束后,针对如何结合心理所的学科特点顺利开展贯标工作,与会人员做了深入沟通和交流。 

  在会议第二会程,与会委员和法律专家对应用发展部提交的会议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此外,委员会还对议题相关的所内有关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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