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所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召开。本次会议对2013年度的工会工作做了总结和汇报,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科学院“12项要求”商讨制定了2014年工会工作计划和安排。
根据所党委和所务会的委托,为促进研究所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促进研究所各项工作和谐、稳定发展,本次职代会开展并实施了“征集职工意见的提案机制”工作。
会前,工会向全所职工发出了《心理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得到职工的积极响应。在职代会上,与会代表认真负责地商议并回答了职工所提的各种意见,并将职工的提案及商议后的回复意见转发给相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将反馈意见回复给提案人同时抄送职代会阅知,反馈内容包括收到提案的时间、办理的进程及答复日期。通过提案和及时反馈的这种良性循环,提案人的建议或意见得到了实质性的尊重和鼓励。短短的一周内,人事处、科研处、资产处和财务处等相关部门都对职工的提案及时做出了相应的答复并承诺了整改期限,使职工的意见能及时落实到实处,有力地推进了心理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