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我院“创新2020”不断向深度推进、研究所“一二三”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的关键年。在院党组、中纪委驻院纪检组、京区党委、京区纪委和所党委的领导下,心理所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研究所科学发展这一主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标本兼治,努力推进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研究所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院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建设部署要求的情况
2013年初,心理所纪委召开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孙向红研究员传达了院党组副书记方新在2013年纪监审工作会议上作的题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志刚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院纪监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2013年工作计划,成立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所风险防控工作,从制度梳理、流程建设、控制文档一步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步骤推动研究所风险防控。根据院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具有中科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研究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研究所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心理所纪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院“12项要求”,根据研究所实际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确保研究所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纪委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院有关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研究所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各级领导干部配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书,供大家学习。
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2009年,心理所纪委根据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廉政责任书的签定工作,出台了《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领导干部廉政自律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了研究所、职能部门、课题组“三级”廉洁自律责任制,将各级廉洁自律工作明确到位。所纪委通过签订廉政自律责任书、谈话提醒、征求意见、跟踪检查、信访举报调查处理、设立举报箱等监督形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推动了研究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避免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性和覆盖面,党委、纪委对廉洁自律责任书的内容要求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将《党风廉洁责任书》改为《廉洁自律责任书》,使党外科研骨干更愿意接受,并且特别要求《廉洁自律责任书》必须要签到课题组。在此基础上,心理所纪委于2009年12月28日顺利完成首次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工作,2011年班子换届后心理所又进行了第二次签署工作,为廉政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基础。此外,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切实倾听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所建立并坚持“每年定期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所领导带头主动接受监督。注重发挥民主评议的导向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领导干部考评中,将民主评议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对每个领导的德、能、勤、绩、廉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投票打分,对廉洁、勤政完成任务好的领导干部兑现了年收入,对政绩突出、信任度高的领导给予了嘉奖。研究所根据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职工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信任程度,在分配上拉开了档次。
每年新职工和研究生入所的时候,心理所纪委都要在入所教育时作一次报告,告知大家纪委的人员组成、工作要求、纪委的作用、网上意见反馈途径、意见箱的摆放位置,敞开进言渠道,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情况
自院动员会之后,所务会、所党委和所纪委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心理所廉洁从业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由所务会成员、工会主席担任委员。工作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科研处长、人教处长、资产处长、财务处长(负责内审)和纪委委员等组成。2012年12月初启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召开动员会邀请监审局副局长郭建军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制定2013年心理所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计划,对当年各时间节点需要落实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1-3月梳理工作流程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4-9月落实防控措施建立流程控制文档 ,10-12月征求意见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流程管理。心理所纪委依据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工作,多次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所长、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与讨论和工作指导,目前各职能部门已完成第一年的工作,初步确定31项重点领域和方向,并从中选出政府采购、被试费管理、科研项目课题号及经费入账转拨管理三个方向为重点,先行先试。2014年将继续努力全面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
另外,为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4月19日心理所纪委组织召开全所大会,邀请中科院监审局副局长袁东作《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专题报告。袁东在报告中主要围绕“什么是财务管理、为何关注课题经费的风险管理、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的风险点与现象、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风险控制的应对措施”四个方面,通过大量真实的案例,对目前各研究所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同时,他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环境、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就如何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实物资产管理、决算管理等进行了讲解。他还就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进行了阐述。报告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实用性和针对性强,对心理所科研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财经法规意识、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积极推进研究所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此次专题报告会使全所职工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为推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内部审计为抓手,推进科研经费监管
2013年,在所务会领导和院监审局的业务指导下,由心理所财务处兼管内部审计并开展了研究所内部审计工作。
一、审计情况
(一)经所务会批准选取两个课题,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内容为:
1、科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经费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2、科研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控制;
3、重点对其2012年以来发生的科研经济业务及其管理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二)2013年,配合北京分院进行了领导班子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配合科技部委派会计事务所对部分项目进行了经费结题审计,还配合其他部门进行了经济事项审计。
二、科研经济业务的内部管理控制情况
心理所在科研经费管理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设备管理办法》、《心理所财务报销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主要从以下方面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
(一)课题管理方面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科研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科研项目经费以课题为单元核算收入、支出,各类科研活动产生的经费往来、借款、报销等,均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和心理所财务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二)课题经费财务核算方面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经费到达本所财务后,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提供项目信息,经科研业务处审核并设立账号(课题号),财务处对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课题结题财务决算应由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共同编制,并由科研处、财务处进行结题核销。
(三)课题经费使用审批权限方面
《心理所财务报销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科研业务费在课题项目申请预算内,由课题组长审批。课题组长本人报销经室主任或科研业务处负责人审批。大额支出(5000元以上)或购置较大的固定资产由主管所领导审批。课题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出国费用等,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四)实物资产采购及使用管理
《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科研设备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经费购置的科研设备隶属资产处,对各部门及课题组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购买的科研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心理所,须纳入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审计评价意见认为,心理所能够按照上述相关制度办法对课题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经费支出能够按照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对采购的大宗设备、材料以及发生的其他单笔大额支出均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对课题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纳入单位资产进行统一核算管理。
通过开展研究所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了对科研经济业务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促进了科研经费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
五、宣传教育、科研道德建设、队伍建设等情况
2013年心理所纪委从宣传教育入手,先后组织了两次专题报告会,一次邀请监审局郭建军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一次邀请中科院监审局副局长袁东作《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专题报告。二次报告会都非常成功,参会人员普遍反映良好。
心理所科研道德工作委员会由7位资深研究员组成,科研处长任秘书。开展了如下活动:举行新生科研道德教育报告会1次,参加人数72人;给新生发放科研道德教育读本1次,72本书;新入职人员和新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1次,参加培训11人;其他在职科研人员,13次谈心活动,内容包括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内容。
2013年9月6日,心理所举办新生和新职工入所培训。会上,所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主任林文娟研究员做了科研道德专题报告。林文娟研究员由“什么是科学”及“科学的特性”开篇,提出科学道德的核心是诚实做学问。她结合现实中的实例,阐发了诚实做学问的原则,并希望同学们遵循其中的原则,防范科研不端行为。林文娟研究员还向大家讲述了科学道德的要求和最高准则,鼓励大家要遵守伦理道德,用创新的精神加上质疑的态度来对待科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心理所在财务处设立专职审计岗位,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年支部换届时党委纪委再一次强调支部委员中必须设立纪委委员,工、青、妇群众组织设立监督员,通过以上形式建立了一支纪监审队伍。
根据监察审计局统一安排,心理所纪委副书记刘浙华参加了在西安组织的全院纪检干部培训,通过培训对纪监审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